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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课程教材使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0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选用教材的质量,加强对教学单位教材选用的指导与管理,确保优质教材进入课堂,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课程教材使用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外,抽取部分2020-2021学年度1-2学期使用的教材(含自编教材)。

二、工作时间

2021年4月1日(星期四)—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

三、组织与实施

(一)学校以开课单位的教材使用数量、类型和内容为基础,结合2020年9月开展的“校级教材内容专项排查工作”结果等综合情况,科学合理的抽取开课单位部分教材,对其开展使用评价工作。开课单位被抽取教材名单见《四川电影电视学院被抽取教材名单》(附件1)

(二)开课单位组织被抽取教材的使用教师对教材进行全面评价,填写《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附件2)。

(三)开课单位组织被抽取教材的使用学生填写《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学生)》(附件3)。

专业课教材回收有效问卷样本数不少于30份,征订数量超过400本的专业课教材不少于100份。公共课教材回收有效问卷样本数不少于200份。

(四)开课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的课程教材评价结果,并填写《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材评价结果统计表》(附件4)。

(五)开课单位根据教材评价结果,填写《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材质量评价总结报告》(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开课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教材评价工作。在评价过

程中,向师生阐述教材选用的原则和开展教材评价工作的意义,保证教材评价过程及结果的客观性。

(二)评价工作完成后,开课单位须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以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调控,提高教材选用质量,并为下一学期的教材征订做足工作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评师生手填附件2、3。

(二)开课单位通过教务系统“任务指定教材查询”搜索被抽取教材对应的课程代码,可查寻被抽取教材的使用师生范围。

(三)各教学单位妥善保管过程性材料(附件2、3纸质版),结果性材料(附件4、5电子版+纸质版)报两校区教务处。

(四)为保证教材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此次教材评价工作不做结果追究。参与评价工作的师生遵循“符合法律规定,坚守言论责任”的评价原则,可自由评价。

(五)若有任何疑问,请与教务处联系。

金牛校区:何    028-87516357

安仁校区:蒲晓玲  028-88310507

教务处邮箱:sfujwc@163.com

 

 

附件:1.四川电影电视学院被抽取教材名单

          2.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教师)

         3.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学生)

         4.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材评价结果统计表

         5.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材质量评价总结报告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