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实践教学 >> 专业实践活动 >> 正文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关于学生短片短视频创作实训的暂行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9-0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确保学校实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指示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所有视听播出平台节目内容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做好学院短片短视频短剧的实践型课程与创作,特对学校各院系做如下规范,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短片短视频选题

在所有短视频课程中,指导老师要引导学生故事选题不涉黄、不涉吸毒,不涉赌、不涉无逻辑、无法律环境的血腥凶杀。不支持同性恋、变态恋、无社会价值的个人情绪宣泄、社会负面效应的悬念、悬疑故事。所有选题应该具有正向社会能量和社会价值。

基于本条规定,为了帮助和引导学生把握好短片创作选题,各系应每学期提出短片课程重点选题,同时也允许学生自行选题。

      二、重点选题实训创作指导责任

1、实训重点选题责任由各院系承担。每个学期,由各院系根据国家、省的重要施政政策、社会热点问题、地方特色问题,与实训基地对接单位,共同确定全系短片创作课的重点选题,重点选题需强调展示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与题材。

2、邀请实训基地对接单位到校宣讲课题的社会意义,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并提供相应文本资料。

3、文本资料任务分解到三年级本科、二年级专科所有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结合课程进度、安排学生按推荐项目、命题创作。指导老师负责创作过程的全程指导。

4、如果条件允许,院系统一安排一次主创人员采风(三天),如果条件受限,采风与实训合并,指导老师负责督促文本创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各创作组文本基本完成后,由院系统一安排一次导演阐述会,组织指导老师对每个策划文案进行点评,提出修改意见。

6、各院系决定参加实训的项目组及时间,确定领队、总制片老师、实地创作指导老师。领队与总制片老师对接实训基地保障工作。实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

7、参加重点选题创作的学生创作组,可以优先借用学校设备、并获得实训基地提供的住宿优惠。

8、外出实训结束后,由系组织一次粗剪指导。其后,指导老师负责指导至作品完成。

9、实训后阶段,院系组织学生进行创作分享会,交流经验、分享成果、提高创作水平。适时举办实地创作过程图片展,以激励、带动低年级同学今后积极参与重点实训选题项目创作。

10、鉴于重点课题学生短片,是由学校提供主要设备、院系部提供实训条件和原始文本资料,以及本院系指导老师全程指导作品完成,因此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是该作品全部知识版权的主要拥有方。学校、学生创作团队、指导老师享有署名权。所有重点课题成品片,留系归档并优先报送评奖。各创作组导演负责素材分类整理,并拷贝一套,由指导老师收集交系留存,并按照与实训基地的合作约定处理。

11、学校鼓励各院系积极参加艺术创作,学生人数在800人以上的院系原则上每个学期实训基地不少于10个创作组。争取达到20个组。

三、学生自选短片创作选题相关问题

1、对于学生自行选择创作主题,指导老师有责任在文本创作阶段介入指导,选题要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要求,所有选题应该具有一定正向社会能量和社会价值。如果学生坚持自选题材内容不符合本规定,院系可以同意老师不辅导、同时院系可以不批准设备借用、不批准请假,四川电影电视学院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学生自选题材实训时间一般应该与院系重点题材实训时间同步。

3、学生自选题材的创作作业,由于从选题、文本、专业技能(摄像、剪辑等)都是课程学习成果,因此,学生自选题材作业成品片,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学生创作组、指导老师共享全部知识产权。学校、指导老师、学生均享有署名权。

4学生实训拍摄自选题材请假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 本科、专科一年级原则上不批准校外拍片假。

2)学生实训作业请假条,提供的资料应该有以下要素。

A:指导老师签字的创作打印文本,必要时留存电子版文档。(教学系保存,作为各系学位申报基础支撑文件)。

B:班级、团队成员姓名及在剧组中的职务(团队总人数由指导老师确定)。

C:拍片场景的准确地点。需校外住宿的提供保险。

E:本班辅导员签字

请假时间一般应该与系重点选题同步,不得超过五个教学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另行报批。

四、短片短视频署名的规范

学院标志: 校徽

出品人: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校长 董事长

策划指导: 分管校领导

监制:     院系负责人

指导老师:

学生创作团队:

导演、编剧、摄像、照明、美术、剪辑、制片、场记、音乐音响

 

院系的课程安排尽可能减小实训课对其他课程的影响。学生短片短视频创作外出时间,经批准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此暂行规定在实践中发现问题,院系提出建议报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

上一条: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学生写生、采风和考察管理规定
下一条: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