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写生、采风和考察的管理与要求,提高写生、采风和考察的实际效果特制订本规定:
一、外出前期准备:
(一)带队教师必须要根据各班的专业特点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写好授课计划和教案,同时要将教案复印件交教务处。
(二)外出写生、采风和考察外出学生必须为在校在籍二年级或以上学生。
(三)外出写生、采风和考察之前带队教师要做好学生考勤表、平时成绩表。
(四)外出写生、采风和考察之前带队指导教师要讲授风景写生、采风、考察课的要求,按授课计划要求布置作业及准备的写生工具材料、钱物等。
(五)签订学生外出写生安全责任书。
二、申请与审批
(一)学生外出写生、考察采风的地点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教学需要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选定。外出写生、考察采风的内容、路线与时间应该在课程开始前进行公布,并填写《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学生采风审批表》。
(二)院系负责人对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检查外出写生、考察采风是否符合要求,并签字审核。
(三)根据课程表安排,如有课程冲突,需经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同意调课安排并签字审核。
(四)外出写生、考察采风必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审核并报学校分管教学校长签字审批实施。
三、教师职责:
(一)带队教师要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好教学,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后勤生活管理,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保证外出写生、采风和考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以身作责,严守各项法律与法规,尊重各地风俗及民族习惯。为人师表,对学生一视同仁,严格要求。根据教学安排布置好每天适量作业,检查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并做好当天写生、考察小结和作业讲评。
(三)应明确本课程的要求,严格按教学大纲上课,真正做到学生出有所值,学有提高。认真、细致地布置写生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院。
(四)带队教师在带队外出前须提交外出实习计划表,并对相关地点、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加以说明,由学校教务处同意,分管教学校长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外出。外出考察期间,带队教师要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确保学生安全,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写生、采风和考察教学任务。
(五)外出写生、采风和考察前带队教师将写生分组名单及组长名单,一并报教务处存档。
四、学生要求:
(一)学生要认真接受安全教育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按照规定路线活动,不允许任何人擅自行动,杜绝各种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可直接遣返学院,听候学院处理。为保证写生时间和学习效果,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要求提前离开写生、采风和考察地点。
(二)写生、采风和考察时间内应认真学习,按带队教师的要求行动;学习时间不得干与课程无关的事,如打牌、下棋或聊天等;休息时间不得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聚众闹事,不做任何有辱或有损学院形象的事,不得酗酒,不得私自参加游泳、划船等娱乐活动。
(三)以上各项纪律,如有违反者,学生自己全部承担相应后果,学校还将做出严厉处分。
五、成果汇报:
(一)写生、采风和考察期间带队教师须做好每天的教学安排与教学任务布置,明确写生需每天绘画多少幅作品或其他成果形式;考察的需提交考察报告、考察记录等。
(二)写生、采风和考察结束后,带队教师需根据教学要求因地制宜地举办写生、考察成果汇报展,做好相关写生、采风和考察总结汇报材料,并按照教学要求对每一位同学进行评分。
六、不参加外出写生、考察学生管理:
(一)院系对不外出写生、考察学生应做好相关教学任务安排、安全教育等工作。学生可按带队教师要求,及时完成相应的课程作业量。
(二)不外出写生、采风和考察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擅自离开学校,由辅导员安排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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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集中实践环节认定管理规定:
(一)实践环节必须已列入专业教学计划;
(二)要有教学大纲、按一门课程要求和考核;
(三)带队教师原则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四)离开学校的,要填写《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学生外出集中实践活动审批表》、《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学生外出集中实践活动策划书》、学生要签订《外出安全责任书》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每个教学班(以50人计)可安排一个教师参与指导,课时按全天4节、半天2节计算。路途等没有实施教学活动以及双休日等不计算课时。
八、总结:
采风结束返校后,给一周的采风整理、总结交流时间,一周后,由采风带队教师组织学生举办采风汇报展,并将师生采风总结交院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