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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金牛校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教研室)、2016届毕业班辅导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相关文件(教学厅[2002]5号)的规定,毕业生电子注册所需图像的采集工作由新华社四川分社承担,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地点:

2015年6月5日(周五)8:30-17:00在学院黑匣子拍摄(图书馆一楼小剧场)。

二、参加图像采集的班级:

金牛校区2012级本科各专业;2013级专科各专业。

三、图像采集的具体要求:

1.毕业生应严格按照教行科安排的时间,以班为单位到达拍摄现场,排队待拍(详见下文“具体拍照时间安排”)如有错过拍摄时间的,一律重新排队,不服从安排的取消本次拍照资格;

2.学生在拍照时不允许穿蓝色、绿色以及露肩的服装,不佩戴夸张装饰物,头发不能遮挡脸部五官;

3.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完成刷卡拍摄,若因未带身份证影响拍摄的,一切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拍照时学生自行核对个人信息,因未核对而造成无法注册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图像补拍说明:

未能参加学院统一组织拍摄的同学,请自行安排时间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华社拍摄。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的最新规定,凡学生未按规定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毕业时无图像信息的,学历证书一律不能上网,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补拍的照片可寄回学院本班辅导员处,或本人带回学院交本班辅导员。学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号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xx 辅导员老师收)

五、图像核对注意事项:

1.拍照后于2015年12月底自行登陆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核对自己的图像信息。

2.学生在点击进入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后,需要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输入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和验证码进行核对,学生必须对系统中带*号的项目仔细核对,否则将影响毕业证书图像信息上网;

3.如果发现自己的图像信息有误,应点击“信息有误”按钮,修改有误的数据后并点击“提交”,显示的修改意见状态是“待审核”。待审核通过并同意修改后,学生再重新上网确认自己的图像信息是否有误;

4.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教行科,联系电话:87516357。

 

 

具体拍照时间安排:

 

2015年6月5日(周五)

8:30—9:30 :12播主1-4班

9:30—10:30:12播主5-7班、表演班

10:30—11:30:12戏文1-4班

11:30—12:00:12戏美1-3班

12:30—13:30:13主播1-5班

13:30—14:30:13主播6-9班

14:30—15:30:13主播10-12班、13编导3、6班

15:30—16:30:13编导4、5、7-9班

16:30—17:00:13表艺1-2、人设、摄影摄像技术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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