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应在考试前一周在学院教务处主页http://jwc.sfc.edu.cn资源下载中下载“学生课程缓考申请表”并填写相关栏目;2、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教学秘书审核并签署意见;3、原件交各院、系教学秘书处,由院、系教学秘书统一办理该教学单位学生的缓考手续。
上一条:学生补办毕业证、学位证证明书流程 下一条:学生在读证明、成绩总表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