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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1-30 [来源]: [浏览次数]: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院系、处、室: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34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控

全校师生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疫情的危害性,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各院系、处、室主要负责人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实维护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元文 罗共和  罗映光

副 组 长:李健  王潞明 叶文林  韩卡兰  刘国富

成  员:孙龙萍 黄元质 徐云峰  文彦禄  王建明  王海玲  何晓斌  陈林  姜银娣  谭霁  王培国  何维雄 马中 杨旸 蒲爱民  王钢  熊国盛  赵小蓉  苏亚平  陈志惠  张善诚  李丹 程今厂  唐华军 杨小勇 罗逊  郭怡然  黄娟(公管)彭颖  黄志勇  袁方  杨雪梅  段晓冉  郝建  李想  黄娟(音乐)王韦皓  张亮  李鑫  董庆帅  何瑛  仪雪  陈翔,以及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及全体辅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三、加强防护措施

1.全校师生尽可能避免去湖北等疫情较重的地区;疫情较重的地区师生尽可能不要外出。

2.避免接触近期有武汉旅游、居住史人员;避免到人群密集或空气密闭空间聚集;避免接触新型冠状病毒病人、疑似病人或处于医学观察期的人员。

3.外出期间正确佩戴具有病毒防护作用的口罩;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4.加强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勤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口、鼻;注意食品安全,不接触和食用任何野生动物,不吃生食;保障充足睡眠,适度锻炼身体,提高身体免疫力。

5.近期有武汉旅行、居住史的师生,主动上报并进行自我隔离,14天内尽量不与外界接触。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及早带上具有防护作用的口罩到医院就诊。若有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6.其他人员如遇发热咳嗽现象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7.后勤处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储备采购供应。

8.保卫处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疫情监控,强化门卫管理,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并监测体温,无关人员禁止入校。假期值班领导要做好留校人员的健康巡查和疫情防控情况等工作。

9.各院系、处、室密切关注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并及时上报。

10.学生处做好假期辅导员及学生情况统计,最新情况及时上报。开学后做好学生日检及考勤登记工作,引导学生科学做好防护。

11.宣传部、校医务室、信息中心通过学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师生推送防疫知识,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12.后勤、物管、保卫处等部门牵头,在春季学期开学前,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重点,加大校内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好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卫生改善,做好消毒灭菌、通风换气等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13.学校不接受学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当地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决定。

14.相关部门就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相应预案。

四、做好摸底统计工作

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分别做好本校湖北籍师生情况统计工作,做好2019 年 12 月以来有武汉旅行、居住史和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疑似病例、医学观察人员的情况统计,并于每日上午11点前更新数据报送至邮箱:626778337@qq.com(联系人:孙龙萍;电话:13708042989),坚决不能瞒报、漏报。

五、加强信息报送

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起,实行信息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凡出现与新型冠状病毒有关的信息,特别是师生中出现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各院系、处、室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孙龙萍处(电话:13708042989  87516263)。寒假期间由两校区总值班报送。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汇报给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按教育厅通知(川教函〔2020〕34 号)要求,在每日 18:00 前向教育厅短信报告情况。每日上午11点前向西华街道办报送信息。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2020年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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