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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唐明炫等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五十九条等有关规定,拟给予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核查上报,教务处核实,现将拟自动退学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4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教务处反映。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4日,请学院将本公示事项书面告知(或函告)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家属)

联系部门:教务处学籍考务科(金牛校区贡院306室)

联系电话:028-87516352(陈老师)


附件:2023-2024-2学期拟作自动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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