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四川省民办高校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的推荐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成果范围:在民办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2.人员范围:民办高等学校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推荐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从2016年以后评定的校级奖励项目中进行推荐参评,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认真研读文件,准确填报《首届四川省民办高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书》(见附件2),并将符合成果内容的立项依据、阶段性成果、成果总结(5000字以内)、获奖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结题验收等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推荐书的附件,于5月6日17点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两校区贡院3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fujw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待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上报后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王灷 毛明静
联系方式:028-87516357/88310507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四川省民办高校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点击文件下载)
2.首届四川省民办高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书(点击文件下载)